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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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家店住着很安心,老板考虑非常周到,还很耐心的帮忙制定游玩计划,玩的很开心,谢谢灿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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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的飞机到丽江,提前订好的房间。电话过去问了下是否有接机,虽然南京到丽江飞机晚点了,但是师傅还是在机场等了一个小时,接机80元,机场到住宿的地方路程40分钟。晚上一点多到,老板担心我们两人住太小,特价房免费升级了双标,感觉还不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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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板和前台人非常好,地理位置相当不错。离四方街1分钟,晚上也非常安静,白天在院子晒太阳,并且和老板喝茶!下次一定来丽江还住!